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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吗?”

“对啊我刚才都说过了啊,何芷晴男朋友就是前几年回国那个很有名的医学教授啊……”

☆、第三十一章

曲艺忽然想起什么, “既然这么优秀的人, 应该有很多前任吧。或许女人们对他来说, 已经是像换衣服一样勤快了。”

王之智这时候反应倒快:“唉, 还别说。照这个势去,他们俩就要结婚了。只有我,一个善良的胖却还单着。”

“结婚?!”这回换成于徵然激动了。

何芷晴也要结婚了?是和刚才那个男人?

她居然……

“结婚也不一定就能久。”曲艺不忘补刀,说这话的时候, 完全忘了自己现在的境地。

明明自己的婚姻都像是风雨飘摇的小舟, 不知还能同边的人温/存几个良夜, 却还在质疑别人的婚姻。

在曲艺的中等阶级的圈里, 优秀的人只能说明生活上极其有自制力、对理严格, 但是往往在/事上往往都风/潇洒。不定力多的男人,最后都逃不沉溺于温香玉在怀、招惹草偷/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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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怎么穿跟鞋了?”苏源湛在看见她楼梯的时候,就注意到她脚上那双白跟鞋了。

她平时的穿衣风格都是温的甜小白兔, 今天变成了娴静优雅的冷小白猫。

何芷晴弯腰脚踝,“同学聚会,就想穿的正式一……”

苏源湛从后视镜看了她几次,发现她每次都是在低, 而且时不时还发“嘶”的声音。

“很痛?”车的光线有些昏暗, 犹如外面朦胧的月

何芷晴犹豫了:“嗯,能送我去医院吗?”

如果不去医院,只怕是拖了一天,会像上次一样痛得几天不了床, 甚至一周都单脚蹦着走路。

离这里最近的是一个区医院,由于苏源湛的家不在附近,所以也没有来过这家医院。不过想到白霞医院的急诊无论何时都人满为患,而且现在于晚九峰期,赶去白霞医院要至少十五分钟的车程,所以还是在区医院的急诊就诊了。

何芷晴脚踝已经起来了,现在痛得已经不敢走路,一路都是苏源湛抱着她的急诊室。

“哪只脚?脱了鞋我看看?”值班的医生是一个发半百的副主任医师,着一副厚厚的近视镜,表严肃庄重,看起来很博学的样

何芷晴坐在床旁边,把鞋脱了,左脚脚踝的地方很明显地起了一块,周围浅红的印记不知是她来的红印还是崴脚导致的红

“怎么的?”医生用手指起的脚踝,“从楼上摔的?”

“……楼时候崴到的。”她咬了咬,尽量不让自己发被戳痛气声音。

“崴到了啊……能动不了?”医生扶住她的小,“来,脚试着转一转。”

何芷晴照医生说的,脚踝还能自由转动,只是脚踝那里得厉害,她只要动一就钻心的痛。

心里默默地把始作俑者王之智问候了一万遍。

“回去冷敷,睡前用我开的膏,明天敷后再贴膏药,走路地可以别用力。”医生让她床穿鞋,嘱咐了几注意事项。

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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