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
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
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
》”,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
的自述2》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
别,但
向标的是言
,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
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
,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
里关于
只有
“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
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
恋或者双
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
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
。”
秦暮又问:“那你喜
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
:“和我家狗剩这样的。
得好看,
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
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
:“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
骑
喜
运动喜
看
人。”
那天的
光很好,大片大片的
光
屋
的羊
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
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
,光线把她脸
的
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
一只手挡住
前,通过指间的
隙看着太
,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
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
,她是谁。”
……
《走失的尸
》第一章的
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
自己是谁,也不知
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
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
趾
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
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
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
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
吗?看在我没有里
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
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
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
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
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
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
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
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
!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
你有朝一日会
上我。
商幼璇:早知
我会
上你……
后面我想不
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
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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