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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对我而言是个一年见不到几面的陌生人,但石月却是我的好友。

往后我发的信一年年石沉大海,慢慢地我就不再给阿碧寄信了。

我慢慢学会定时清空自己的记忆,很多事已不再那么熟知,很多记忆里的人慢慢消逝于记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本是落叶归,而我自那年离开小城,便再也没有踏上过那边的一片土地。

她看见我,但她不想见我。

晓说,你看你,人家都结婚了,你还一个人在世上飘着,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那时我大成人,仍然天真,盼望有一日再见她,能握着她的手,笑着告诉她:“阿碧,我有钱了,我也有自己的家,你不需要再为你父亲力了。你可以和我住一起,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盼了很多年,一遍遍打着腹稿,又一年年更改容。

这个念像张蛛网将我包裹。

余素,别来无恙。

我与父亲火不容,他视我为敌,一直主张着我嫁人嫁得远些,不见心不烦。我即将赴香港念书,也算遂他心愿。

煞气,我的心差从嗓来。

我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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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早已成家,某年来香港,到我家客,聊天时突然讲起她。

“谢谢你。”我真心祝福石月。

信里只有短短两行字——

我有些惊讶,那天并不是我的生日。她微微笑着:“那年阿碧嘱咐在你生日时送给你,你却提前考去了燕京,一拖拖了好几年。”

四十年后的我已经不再年轻,不再仗着年轻任地活着,终日呆在废稿堆叠的书案前,打开台灯,心平气和地袒一段段往事。有一天,我收到一份来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像是直接走到我家门的一封信。

我今年已五十七岁。

男人从善如地陪她了大门,我睁睁站在大门外,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那一刻,不知为何,我有烈的预,阿碧看见我了。

老同学聚会定在小城悦来酒店,我因太远便没回去,阿碧装束姿已大不如前,手里牵一名男童。席间,听闻她离婚,再婚,到来什么也没剩,就连那孩也是人家加给她养的。

那日她红,穿白裙,丝像翻腾的海沫一层层铺展开来,不她父亲是什么样的,她此刻是的。

她泪婆娑地和家人告别,然后一桌一桌敬酒,到我时,她附到我耳边,悄声说:“余素,祝你生日快乐。”我手心一,石月把那本镜过来。

石月也结婚了,嫁给我一个生意的叔叔。

阿碧突然握住他的胳膊:“屋吧,我有冷了。”

期望在她归来时能够给她一个实的屋檐。

我今将离开这俗世,万般皆随沙逝,独留相思挂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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