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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就走,反而在这附近查探起来。

“这傻不是单独来的,还有其他人的脚印,哦,瞧,第二匹!”其中的一个“印第安人”在观察了附近的地面以后说,“他有朋友在附近,也许我们得见一见。”

天啊,维绝望地想,你们要朋友也得考虑我们的受啊!

血狼转过来,低声对维说:“我可以开枪,也许不太熟练,但是我能击中一到两个。骑上,跑快,就能躲开。”

他们把属于肯的也牵到了冠石后面,虽然因为没有时间拴住而让它独自在远徘徊,但那匹阉很安静地呆着,维跑过去不了一分钟。

然而维看看远,却没有同意。“一起走,”他说,“现在我们就摸过去,反正他们现在没有看到我们,你不必对他们开枪,我们骑一匹,也没有问题。”

“它承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速度会慢来,最终我们两个都逃不掉。”血狼严厉地说,“多余的分枝是必须砍掉,才能让小树活去的。”

“可你不是多余的!”维说,“这比喻真是烂透了!”

血狼的脸上有一瞬间的愣神,但很快又说:“现在,我有枪,听我的。”

哦,这话倒是不容易反驳。维又瞥了瞥不远,咬咬牙:“行!我去,你先住吧。”

他转跑向肯的,但是他打定主意绝对不会骑着逃走,而是他记得肯并不只有一把枪。不怎么说,血狼能来到这里救他,他可不能表现得像个混球。

就在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简直像真正的西英雄,比如鲁斯特·考特伯恩,或者邓中尉一样的时候(注),后传来了一声大的枪响。

作者有话要说:

注:是《大地惊雷》和《与狼共舞》的主角。

(中)

就算吴有金是个瞎也能看来温吉利·维纳现在非常不满。他骑在上,却好像骑在剑龙的背上,着尖锐的骨质板,因此才会不停地扭动,活像某发青的虫。

当然了,他肯定会觉得失望的。他来到洛德镇,指望着这里有着无数个跟理查德·劳埃德有私人恩怨的亡命徒,只要他表达了“共同复仇”的号召,就有几十条大汉拿着枪跟他浩浩地向沙漠开。而现在,他的边除了黑参孙,看上去战斗力还不错的卢卡斯警,剩的就是一个矮小的中国人——比起手枪,似乎他们更拿手的是拨算盘和挥动菜刀。而另外的成员就更让人沮丧了,两个女人,虽然漂亮——都很漂亮——但女人嘛,战斗力几乎是等于零的。

队伍显然不能对付理查德·劳埃德和他的雇佣兵们。

维纳曾经用(他以为)聪明的方式旁敲侧击地向卢卡斯警察询问,是不是还会有更加可靠的人选跟在后作为他们的增援。卢卡斯警模棱两可的回答实在难以让维纳安心,他很憎恨这境,却没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他袋里有一小撮金沙,他都可以招募到一群要钱不要命的凶徒来为他复仇,然而现在只有荒漠上来的黄沙,几个鹰元是他的全财产了。

维纳只能跟着卢卡斯警往前走,至少他们在离开洛德镇的时候警为每个人都好了武,就如同一个真正的指挥官,安排好了每个人行中的位置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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