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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的“不之请”是:

1、让她捉蝴蝶;

2、让她再扑一次;

3、让她包养一辈

4、以上答案全选。

容非:我……我想选——亲自扑倒她,为什么没有这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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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清风徐来,竹影摇曳,风清,天光云影柔柔落,无不衬托前男儒雅。

秦茉站在他两尺之外,心浮沉,反复思量,哪儿了差错。

这人倒也不像坏人……他的“不之请”,是何事?

“容公所求何事?”秦茉丹微抿,仓促抬眸,又闪躲倾垂,殊不知这若即若离的一瞥,更教人浮想联翩。

容姓男嘴角翘起微弧,抬手指了指东苑主阁楼:“容某希望能在这座阁住上一段时日。”

“……”

想改善居住环境?要住?

诚然,此人所穿的青白袍洗得十分净,看不份,但朗清举、气宇不凡,住在设有仓库和晾堂的北院,略显委屈。

至于清幽雅致的东苑,曾有外租先例,让他住几日,无妨。

“多久?”秦茉素来快人快语。

“姑娘同意?”

中,闪掠过一丝意外之喜,稍纵即逝,极难捕获。如像久夙愿瞬间获得满足,又行抑制激动和惊喜。

秦茉秀眉一蹙,疑虑顿生。

此人,另有目的。

“为期一个月,”男大抵也觉察到秦茉的怀疑,补充,“实不相瞒,容某来宁镇,是为休憩散心,闲来画鸟,嫌客栈人多繁杂才到此租住。先前相中了这东苑,可惜魏掌柜说不方便,需等到七月,但允准我在园作画。”

原来如此,秦茉理解魏紫的顾虑。

东苑阁楼的东南主卧,正好看得到隔院落二楼书斋,相距不过三四丈,中间只隔了两丛竹和一堵墙,若容许他这一男住,只怕对常在书斋理账目的秦茉造成不便。

而秦茉此行为六月制曲,其余时间少来,因此魏紫才让这男先住北院。

看到她的书房罢了……秦茉没觉得多大难

她从不过问周边几院落的赁金,正要谈价钱,不料,对方目光在她发上的金宝簪上一扫,淡然一笑:“秦姑娘不缺钱,那价格……咱们暂且原来的吧。”

秦茉虽不差那,仍暗怒此人得寸尺,半也不似清之士,反而像是个斤斤计较的趋利之徒,不耐烦地挑眉,“就这么定了。”

她从他手上夺回镶贝的如意云扣,柔指腹、染了蔻丹的指甲先后碰到了他的掌心。

她的微凉叠在他的温之上,使得双方不约而同颤了颤。

“那……”秦茉不自在地攥,“昨晚之事,不曾发生。”

:“姑娘放心,容某也不想被人知晓,半夜里被一柔弱女扑翻在地……”

“还说!”秦茉整个人如熟透的虾,她一生中何曾有过如此丢人之时?岂能由他开玩笑?

“昨儿姑娘真的在躲采贼?还是遇到麻烦?”

秦茉从他语气里听了关切,却蓦地想起,他说——她才是采的。

说得像是……她有意要不知廉耻之举!

羞恼之余,被陌生人追逐的恐惧去而复返,她眸中光大盛:“少闲事!还有,我捉蝴蝶的举动,你若敢告诉旁人,我立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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