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了一
自己的记忆,林可想到了三
方式。
一
是送人,或者
易给别人。
这些信仰之力经过提纯、过滤后,可以作为最
纯的无属
信仰之力被其他走神明
路的
者
收。
所以往往一
世就会被相关
者抢购一空,毕竟这可以省了很多功夫。
不
是赠与
属还是拿去
易,都是不错的选择。
但是这只是用法,林可还是需要剥离
来,然后把剥离
来的信仰之力聚集起来,才能拿去
易。
他更想要的是不用剥离。
所以第二
或者第三
使用方法才是更合适的。
第二
方法,直接将信仰之力引导
某个
法
之中。
这个
法
会一步步升级,当信仰之力达到质变时,到后面就会变成神
!
而第三
方法则是将他的信仰之力“桃代李僵”。
也就是说,将一个人的名字直接改成“熔岩公爵林可”。
比如原名“约翰”,在改名成“熔岩公爵林可”,并且得到林可的授权后,就可以分享林可的信仰之力了。
这
方式一般
现在横向的神系以及纵向的神明信徒这两
系统
系之中。
横向的神系,比如月亮女神所在的神系,她是神系之主,也可以称之为神主、主神。
而其他的,包括黑暗少女、
汐女士等,都是她神系的成员。
再往
,或许还有各个次级位面帮她
行位面
理的仆神、从神。
这些神明都是共享信仰之力,然后一起定
约定,互相
理、分享信仰之力的。
这是横向、同级别的。
纵向上,月亮女神的教皇、主教、圣
圣女、圣徒、祈并之星等,都是隶属于月亮女神自己的。
这些人,特别是教皇和祈并之星,他们之于神明,是类似于课代表之于老师、总裁之于董事
等的
觉。
教皇代表的是神明统治的位面,同时也有帮助神明
理凡间事
、
理信仰之力、颁布神谕等等的能力和职责。
而祈并之星则是神明在神国之中的代表,统治神明神国中的所有祈并者们,职责和权力类似于教皇。
像月亮女神,她的某些大型次级位面的神国,其中的祈并之星,估计都有纳森格神明和传奇的实力。
通过教皇和祈并之星、再通过仆神、从神等的提纯,信仰之力最终就会被神明所
收。
但是这个方法也有弊端。
特别是对于林可这样的人来说。
因为时间久了,就有可能导致教皇直接“谋权篡位”。
即使林可给约翰这些自己信得过的人,但是也没必要。
所以大
分传奇,他们对待信仰之力的方法就是直接
成神
!
用不太重要的
法
!
反正
成了,对他们有好
。
不成,那他们的损失也就是一两件不太重要的
法
而已,
多加上一些信仰之力。
如果
照原本的想法,林可是想直接制作神
的,也就是拿一两个不太重要的
法
,
注
收信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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