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3章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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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山公司现在还没有正式上市。

现在叶枫想要转让权有两方法,第一,直接跟胡知,李振的公司去签订权转让协议,然后在董事会备案,不过相应的招书权框架容也得变一。

第二,上市之后,直接在纳斯达克市场委托证券公司来转让,至于叶枫自己转让倒是有一麻烦,因为上市之后有一个禁售期。

禁售期也叫锁定期,照公司与人士的合同约定,一般为公司上市后90天至180天,约定禁售期的原因是防止在公司上市后原东(包括已离职的员工)上减持现,导致价大起大落。

米国的禁售期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是公司和投行博弈的结果,也是公司和投行为了获取投资者信任,提估值的必要行为。

尽上市也有禁售期的规定,但米国法律和sec监法规是没有禁售期的条文的,米国的禁售期是pre-ipo时期,公司与早期投资者、员工签订的协议,后期投行也会要求签署新的合同来确认这样的禁售协议。

米国证监会规定了限售期东不能现持有票,幕信息知者无法通过快速抛售最大化自利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米国证监会规定了原始东在上市、理层权激励和并购后一定时期不得售其持有的票在二级市场上现,即锁定期或限售期(restrictedstocktradeperiod),纳斯达克为6个月,另外,6个月锁定期之后,东每三个月可以售的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份的1%或四周平均周易量的较大者,且必须事先向证监会报备,对企业层、董事等幕信息知者更是特别规定,减持大于500或易额大于1万元就要向证监会报备。

不过虽然说禁售期到期之后,理论上,原始东可以减持现,但是一般来说,他们都不会选择快速的减持现。

尤其是叶枫不能这么。

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信任机制的问题,如果你一家公司创始人都在禁售期结束后大量的减持现,那么投资者会怎么想?会认为你一个创始人都不相信自己的公司,那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你减持现的行为本就是看衰公司线发展的预兆。

这样不仅不能达到现金最大化的目的,还有可能导致票价格本的跌。

所以叶枫真想要转让份给胡知和李振,使用第一方法是最好的,在上市之前把份转让给他们,只是相对麻烦的要更新一些上市资料。

不过好在的是胡知和李振要的份不多,只有1100万左右,这票虽然不少,但是对叶枫来说,也不是很多,并不影响澜山公司本的权框架。

说到底,还是财帛动人心。

叶枫摇了摇,在现在这个比较现实浮躁的社会,现代人将“天熙熙,皆为利来;天攘攘,皆为利往。”这几句话展现的淋漓尽致。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不过这也符合社会的正常逻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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