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
了件白
的围裙,却意外的搭
,明媚俏
的丽颜因为扎了
尾更显得青
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
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
:“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
?”轩风哼了声,想起
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
得跟石
没两样的冷馒
,当作是馊
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
冲
去,却看见那个贼竟是西城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
什么?」
「找馒
。」
「馒
?」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
:「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
:「你找它
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
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
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
不生
乌
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
猪
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
”厨房其他的伙
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
僮也吃得比他们的
上司
级,还有面包



酒!
于是轩风得
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
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
”倒掉,把那个自
狂押
餐厅吃她煮的
。
之后金雀
佣兵团
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那么
。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
的
?总是馒
、馒
、馒
!」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
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
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
嘛?批公文?”
“没有那
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

。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
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
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
:“你——到底是怎么
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
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
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
阁,伊斯法连王
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
于半
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
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
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
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
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
务官没有王
,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
!为了
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
!”贝姆特斩钉截铁地
。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
的财产,才会千年来
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
取百分之二十的粮
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
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
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
,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
质疑。
一缕
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
本章尚未读完,请
击
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