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2章 特殊的撰写视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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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听后,很是讚同小伙的话,笑:“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确的,这本书应该不会让你失望。”

……

……

当然,他们虽然有些皱眉,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选了继续往面看。

小伙:“当然,我非常肯定这一。”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看着看着,他们不禁睛一亮,他们发现,这品的撰写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个叫华生的“我”,似乎并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说完,小伙从书架取一本《福尔斯探案集》,与李凡了声再见,拿着书去柜台结帐去了。

“福尔斯?”一众书迷,福尔斯很是显然才是主角。

在他们的脑海里一闪而逝,然后便开始看正。

小伙走后,李凡几人也随后了书店。

家普遍认为,李凡先生的那首《斯卡布罗集市》,只是一首普通好歌,但结果呢?所为,我认为,李凡先生之所以决定,隻用几天的时间创新书,是因为他只需要几天的时间足够了,正如他之前只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便能够创最完的《斯卡布罗集市》一般。”

有一天,他在一个叫克莱梯利安的酒吧门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小斯坦弗则说,另外有一个家伙也跟他说了,也要找一个价钱不,又舒适一些的住。

然后翻开封面,便是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他们拿到书之后,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封面的人图,隻觉心里有一莫名的悸动。

只是,这品似乎是以“我”为主角的第一人称写法,这让书迷们稍微有一皱眉,他们还是更喜看第三人称的品。

“有意思。”书迷们啧啧,他们看了许多的小说品,这样的撰写角度,还是第一次看到。

《福尔斯探案集》虽然目前的销售不怎么样,但也并非无人问津,总有一些侦探迷们,会因为各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购买,像李凡之前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小伙一般。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到特黎去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

故事的开是说, 华生读完了军医的课程之后,在兰国的一隻军队里了军医,他在一次战争受了伤,又染了伤寒,变得非常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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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书店,李凡几人继续去游玩,今天已经27号了,再过两天,他们得回华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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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店主要是想去,确认一书的印刷质量,确认完了,自然离开了。

至于销售况,李凡一直都不担心,别看现在的销售似乎不怎么样,但绝对用不了太的时间,便会被书迷们争相购买。

那个家伙叫福尔斯,在小斯坦弗的,福尔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家伙。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八七八年,书迷们对此并不怪,很多的侦探小说,都会选择个世纪为背景。

“莫非,这还是一个系列故事?”这样的疑问,

不久后,华生回到兰国休养,他的经济状况有些糟糕,因此他决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

华生告诉小斯坦弗,他打算找个价钱不,而又舒适一些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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