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权&chu分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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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封景听到的沉宴那一说辞,郑如星没经过家属签字同意就擅自给沉知行手术,很显然存在过错。

至于她在手术室里有没有作失误,沉老先生的昏迷不醒是否因她的失误所导致,这些证据则掌握在医院手中。

到举证那时,沉宴作为原告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请法院依职权调取,二是要求院方提供。若院方拒不提供,那么法院就会采原告主张的事实为真。

所以不怎么样,这个案医院都会输。

在脑里简单过了一遍之后,封景觉得不对。这案不可能会这么简单,她觉得沉宴一定对她隐瞒了什么。

不懂法的当事人给律师提供的事实是有限的,或者说是有选择的,他们会意识地过滤掉那些对自己不利的线索。

沉宴可以说自己想说的,但封景作为他的代理人却绝不能只听自己想听的。她需要全面了解案,才能制定万全之策。

尤其是沉宴隐瞒的分,那分说来会对他们不利的真相,封景更需要在前挖掘来。因为这些都是对方律师在审中可能用以抗辩或者反驳他们的,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封景苦婆心地给沉宴分析了半天利害,他却始终声称自己知的就这么多。手术前到底是什么况,他们兄妹几个因为当时都不在医院所以一概不知。

没办法,封景只能自己设定一些前提。她能想到的最不利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况是,沉知行当时命悬一线。在这,只要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医生是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措施的。

这是现行法明确规定的,急医疗的推定同意。

要真是这况,那这场官司的胜负就会立刻扭转。沉家兄妹不仅会输掉官司,还会背上医闹的骂名。

刚刚封景在沉宴面前说自己最擅这类案其实是她夸的海,实际上这是她第一次遇到医疗纠纷。

自己想不个所以然来,她随即开千斤重的群聊,想问问看曲衷和林千千她们有什么这方面的实务经验没有。

当然为了保护客隐私,她简单编了个小案例,把人名、医院名这些要素统统用化名代替了。

才刚发去没多久,曲衷就回了一个“1”。

看得来,曲衷这厮最近悠闲得很呢。苏荣钦罚她归的档她已经在元旦假之前全归完,送到了法援中心。

目前手上又没有新案,整天就知对着电脑傻乐。多半是一边和男友打骂俏,一边滋滋等着放节小假呢。

好不容易有人在群里冒泡,可把她兴坏了,立就拍了怕封景,回答:“这题我会!”

她这个叹号就莫名让人兴奋,封景赶问她:“怎么说?”

令封景不解的是,曲衷问了一个她从未预想过的境:“手术前那个患者的意识是清醒的吗?”

患者?封景重复了一遍她的用词:“你是说患者本人吗?”

曲衷:“嗯,本人。”

封景说不知。她没问过沉宴这个问题,她也从来没想过要从沉知行本人手来思考这个案

她预到她们接来要聊的,不是她的专业领域,而是曲衷的。

果然,封景看到曲衷最新的一条消息来:“如果这个患者本人当时意识清醒,但是医生在未经他同意的给他了手术,那就涉嫌犯罪。”

她最后四个字让封景大为震惊:“这不是个民事纠纷吗,怎么就涉嫌犯罪了?”

曲衷解释:“医生的这法叫专断医疗行为,理论上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医疗事故罪。”

她说的这些词过于专业,封景的专业不是刑法,没怎么听懂,只能回答她一些事实问题:“好吧,目前不知患者当时是不是清醒的,可能要去医院调一监控。”

不过她想了想,又觉得曲衷这个说法似乎不太成立,问:“如果人当时是清醒的,那肯定同意手术啊,哪有人要死不要活的?”

还没等曲衷说话呢,林千千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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