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 佳婿难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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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了?

李钦载有意外,仔细想想又不觉得意外。

《滕王阁序》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确实当得起「千古第一骈文」。

以景抒怀,在最华丽的辞藻,堆砌真实的人生际遇,和不屈的意志,那是孤独者的诗篇,也是怀才不遇者的檄言。

只是经过了李钦载的修改后,原作本来是对作者本的怀,转嫁到滕王上去了。

于是这篇骈文便被认为是李钦载怀滕王的际遇所作,不仅得到了滕王的共鸣,安城的文人士也为李钦载的文采而震撼。

苍天可鉴,李钦载写这篇文章时,可没有一丝想名的念,他的初衷纯粹是为了讨好未来的老丈人。

《滕王阁序》送给滕王,这不正是合合理吗?

安城疯传的这篇文章,无数人都知李钦载其实本没去过洪州,滕王阁如今也只是一片地基,不过没人认为这是bug。

文人写文章,不是非要到现场观赏风景之后才能写来的,文章里很多景的描写,完全可以凭借作者本人的想象而落笔。

比如后来的《岳楼记》,范仲淹在写这篇文章之时,本没去过岳楼,里面描写的所谓「陵胜状」,全自于范仲淹的脑补,谁敢信?

「才华」这东西之所以弥足可贵,是因为它……真的很可贵,绝大分靠天赋,老天爷赏饭吃,没有的人那就是真没有,除了羡慕,别无他法。

所以,没去过洪州,没见过滕王阁的李钦载,却能在安城里写《滕王阁序》,这不是很正常的作吗?

李思文今日是特意来表扬儿的,以往李钦载为国立功也好,造那么多小玩意儿也好,对李思文来说,都不如这篇文章的分量重。

亲爹难得一见的笑脸,让李钦载到无比陌生的同时,隐隐有些害怕。

笑得太难看了,次别笑了,还是曾经那个一言不合抄满院追杀儿的亲爹比较熟悉。

「爹谬赞了……哈,」李钦载语气低沉地:「孩儿不过一时兴起而作,那篇文章已送给滕王殿了。」

李思文嗯了一声,随即斜瞥着他:「滕王殿还没松?」

「啊?哦,那啥……」李钦载脸讪然:「诚所至,金石为开。孩儿觉得殿迟早会答应我和金乡县主的事,毕竟有我这个大才当他的佳婿,对他来说也是面的事儿。」

李思文哼了哼:「此事老夫和你爷爷都过手了,但也只能帮到这里,你毕竟是有妇之夫,滕王心里那坎儿过不去,老夫和你爷爷也只能假装什么都不知,否则就有不要脸了。」

「是,孩儿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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