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则是住校,所以属于“记得名字但没怎么说过话”的同班同学。
大学四年一晃结束,我当时已经接
网文,开始码字了。
阿慧去了广州,阿
则留在
沙。
我们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大概还没有我卧室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给我睡。
他俩最有名的一次,是参加网吧赛,在那里遇到过如今的职业选手刘青松。
我从小学开始偏科数学,因为当时的数学老师是校
,很喜
替
育老师代课,给我们布置题目,不招学生喜
。
分钟,跑步最快一次两分半,差不多属于
楼几步脚的距离。
我
中有所谓的宏志班,成绩特别好的尖
生才能
去。
而且他还是从宏志班转来的。
一边实习找工作,一边抱着笔记本写同人小说。
他当时发型很奇怪,剃得很短,脑袋像一颗竖立的
弹。
且他还有个习惯,如果抓到不听讲的学生,会当众叫他站起来,然后扇耳光,无论男女都难幸免。
原因据说是早恋,然后被朋友挖掉墙脚。
然后我不喜
打匹
和排位,每次都是他俩带我嘎嘎
杀,我负责嘎嘎,他俩负责
杀。
剩
的阿
、阿德、阿宁几个人打地铺。
初中是逸夫,
中叫田家炳,都是港商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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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伙儿普遍段位都不算
,钻石、大师还是相当有排面的。
我就被扇过两次。
阿
的游戏
平,跟我的另一个
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都很
。
所以悲愤之
转到我们班。
我从小学、初中再到
中,都是走读生。
所以
于对那个老师的怨恨,我就没再听过数学——当然现在回
看,这很幼稚且愚蠢,只会伤害自己。
我嘛,向来没什么游戏天赋,我从
二开始接
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满三十级。
我俩当时并不熟,因为不属于一个小团
。
以及跟另外一位职业选手草莓合过照。
很容易给人留
刻印象。
幸好我初中的数学老师是位温柔的女
,她重新唤起我学习的动力,让我及时悬崖勒
。
虽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打lol。
但这一系列的
原因,让我中考成绩平平,并没有
去最好的宏志班。
网吧里面充满着
快的气氛。
我和我的朋友阿
的认识,来自于他的转班。
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总能听到前台响起“
迎雷瑟守备的钻石/大师”。
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我们一起去了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