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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妮这本书大概是我写的最轻松愉快的一次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快快乐乐的写完了,写时轻松如意,写后看了也心里舒服,这大概是作者最快乐的梦想吧!在刚尝试写故事时,有很多的事都还在学习当中,例如剧的安排、章节的设计、故事的节奏等,我写东西时只有自己看,有烈的个人憎,难免有很多的盲,这时编辑占了很重要的地位,这本书经过我的编编的建议后,又埋改了两天,共修改两次,使故事畅丰富,现在,我只想偷偷的和编编说,你真好,原谅我一次又一次的你审稿吧!上帝啊!听我的心愿,愿我每一本书都能这样快乐的完成。(沉默)。没有话语,没有打雷闪电,此时只有我的呼声,以及家里的帅帅睁着外星人似的大黑睛看着我。上帝,是不是我太贪心了,那么那么有一小小的困难也没有关系。我将垂得更低了,声音更弱卑微了。(还是沉默)。在经过一连串的讨价还价之后,我一再的退让,而上帝似乎只是微笑不语。唉,我想,这样的好运大概不会再一次的降临了,那就让我此时用力的品尝这快乐的滋味吧!哈哈!

这是一个甜的故事,当我想到时,连走路都会微笑,好的更胜酒佳肴,品味了这一顿自己烹调的大餐,岂不该心愉快吗?记得曾有人问过我,一见钟和日久生,觉得哪一比较可靠。这两者相比,我总偏一见钟,佛家对缘分这东西的解释很有意思“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打个比方吧!若和一人肩而过,一个念决定了来世的缘分,例如你觉得刚刚那人很讨厌,撞了你一,那么这恶念来世加了十倍,你和他可能有了不好的纠缠,可能会有争执,这愤怒又加了十倍,世世去,他成了你不共天的仇人了;反之,如果是善念,对他有了一份牵挂,这也加了十倍。总有些人让你一就喜,或者一见就讨厌,所以,如果有人能够一见钟,可见得这是累积了几世的分,早已镌刻在记忆里了,抹也抹不掉。而日久生呢,只要一对男女,年龄、学识不要差距太大,彼此不要太讨厌对方,在环境和时间的酝酿中,迟早会日久生的。在凝眸中生,那多么好啊,不知前世的纠缠,只知在这一里,数世的遗憾都能在今生圆满,真是太了。这次我说的就是一见钟的故事,其实天知,我本来没打算这么设计的,但他们有自己的意志,我不是他们的主宰,我成了他们的工,稿纸成了他们相遇的媒介,十万个字写就了他们的相遇。唉不说了,再说去,我要把我手上在写的故事都改成一见钟了,那可是个太浩大的工程呢,我想到都心惊冷汗了,千万不要再说了。好了,抬算算字数,篇幅大概够了吧!可以凑成一篇序了,什么?我太混了?唉你不知吗?序难写的程度已经列为作者的噩梦之一了,天亮了,噩梦作完了,容我再去睡个回笼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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