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小子杀戮(1991年3月22ri)_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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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半心思希望人们还愿意阅读《纽约客》,还愿意关注我的文章,兴趣不亚于几个月前对珍妮特·尔科姆写杰弗里·麦克唐纳和乔·麦金尼斯那篇文章的劲。倒不是说我写的题材有多么沉重,现如今除了大学生谁他妈还在乎歌手和牙买加啊?你,阿历克斯·尔斯,就是年轻人中的活化石。现在才三月。

我走到台阶前,看见大门敞开。尾辫让到一旁,指了指里面,就好像这是他家。我停脚步,希望喜在附近兜圈的警车凑巧路过。尾辫又打个手势,这次是个哨的举手礼,就好像他是男仆吉夫斯,我走上一级台阶。另外三个男人盯着我。有个穿灰帽衫的遮着脸,还有一个用筒袜罩住脑袋,最后一个把发梳成牙买加人改换非洲发型前的那。他们穿着缅都垂到膝盖了,脚上全是褐添柏岚工装靴。就算他们带了枪,也显然觉得我不值得让他们。我不想看尾辫第三次请我我家,于是我爬上台阶。我几乎没法动弹。耶稣基督。就在上个星期,我一个曾经卖可卡因给“弗雷特伍德·麦克”乐队的朋友说他金盆洗手了,因为他妈的牙买加人正在抢占市场,他们本不在乎要杀多少人和怎么杀人。同胞咱说那事儿不是那样的,外面有人用牙买加音说话。这时候我很想开个玩笑,说牙买加人的母亲如何教他们打扫卫生,但前没有人可以分享我的笑话。

我顺着走廊向前走

现在是三月,依然他妈的寒风刺骨,这些他妈的屋连送都送不掉。我买的褐石排屋不需要任何修葺,但业主急着想手,我不由觉得这地方肯定有什么特别不对劲的,结果反过来他继续压价。他企图靠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住过这儿向我推销,不过三分钟后他又改说是凯博·卡洛威。不过我很喜他们迫不及待地逃离的这片街区,要我说,人们之所以要走,无非是因为他们不喜这一片华盛顿地(抱歉,哈莱姆历史风貌区)自从七十年代末开始每况愈的现状,连八十年代短暂的虚假繁荣和真正成也无力回天。

我在163街车爬上楼梯,我希望总问我讨香烟的那家伙劲不再。妈的,既然每天都能问我要个一两,又何必自己去买一包呢?我走得离中国城越远,就越是琢磨冰箱里好像没什么可吃的了。回到家没有,这会让我大光其火,我会不得不穿上大衣,回到这会儿正离我越来越远的中国城。可是去他妈的,我已经到160街了。

我想说的重是,这条街通常很空旷,尤其是一天中的这个时间。但为什么有四个黑人坐在我家门,一个个都打扮得像是刚从饶乐v里走来的?我没法转回去,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我。假如我表现得像个惊恐的白人,他们立刻就会叫我站住,或者闻到恐惧来追我。我。他们其中一个把脏辫扎成尾,他站起来打量我。我离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个黑人坐在台阶上。其中两个正在嘻嘻哈哈说笑话。我后退了小半步,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们只是坐在我家台阶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台阶上都有可能坐几个黑人,再说他们有可能是我的邻居,你不认识他们那是你的问题。我拍拍,像是要拿并不存在的钱包,然后假装“妈的我忘带钱包了”的表,但尾辫依然盯着我,目光灼灼,虽说“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象。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也许我可以掉去路的咖啡馆等上几分钟,虽说他们似乎并不急着去什么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这儿。我是说,这是纽约,自从伯尼·哥茨之后,黑人已经学乖了,知不能随便袭击看似无害的白人,对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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