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确不是校友,对方在洛杉矶另一所学校,但是事实上我对平日里见过的那些同学也毫无印象。
我礼貌地笑笑,没有说话。
“可以换一
联系方式吗?”对方熟练地打开ig主页分享码,递到我
前,“有空可以一起
来玩啊。”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时既简单又直接,我沉默了几秒钟,突然疲于再去编造弯弯绕绕的借,我开
:“我有男友。”
但我又一次说了谎。
冗的攀谈还在持续,对方
稍显讶异的神
,再次笑了:“真的吗?可是你看起来很孤单。”
“他在国。”我想了想,竟然鬼使神差地打开钱夹,向对方展示放置在其中的一张照片,“我们
很好。”
那是我与秦理一起去c市相机店时,店员为我们拍并打印的一张照片,也是我们两人唯一一张合影,这几年里一直被我带在
边。
“所以你们是异国恋咯?”对方还算是个识趣的人,没有讲“远
解不了近渴”之类的话继续搭讪。他认真地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才说:“很般
嘛,祝你们幸福。”
那一刻,我暗暗手中的铝罐,心
速度加快,在这声祝福之中
会到一
仿佛偷窃而来的喜悦。
很一段时间里,我的状态反反复复,在服药也无法缓解痛苦的时候,我住
了医院里。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
ct,依靠外界
理手段换取短暂的效果。
行治疗的前一晚,我被通知不要
和饮
,次日,我
治疗室,注
麻醉剂,
上仪
——一个贴在脑门上的电极片,大约二十分钟后,疗程就结束了。
那次之后,我暂时忘记许多事,大脑变得比以往迟钝,过了两星期左右,忘掉的事又慢慢被我想起一些。
芬尼安是我在住院时期认识的新朋友,我们住在同一间病房。相较于杜帆这之
,我与芬尼安之间的
显然要更加
。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但在与他相
的这段时间里,我逐渐了解到有关他的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比如他今年23岁,母亲是北欧人,最喜
的事
是听雨声,曾经有一个组乐队的梦想。
他说他时常到痛苦,说不清这
绪从何而来,却已经积攒到令人无法承受的程度。他还问过我,解决痛苦的办法是不是只有终止自己的生命。
我回答他,不是。
不是这样的。
尽生命的本质是一片虚无,可我没办法否认的是,我也曾
验过一些
到活着值得的时刻。
芬尼安似乎并不相信,但我们没有继续就这个话题讨论去。
我也对芬尼安讲过一些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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