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是电灯泡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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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羞耻了!

“嘶……”

左边的人见王凡承认,抱住了他的胳膊,恨不得整个去。

这时,舞台上的魁念诵声戛然而止,只见她眸一阵起伏,晃得人

过了一会,芸芸轻柔的声音通过舞台上的扩音装置,飘到众人耳

更有甚者直接逃之夭夭,连带爬地跑群芳阁,好似这个名字是个禁忌,闻之就要丧命一般。

随着魁公布作者后,众宾客不约而同地倒凉气。

怪不得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哪个血气方刚的好男儿不喜

慕容笙笙不屑一笑,鄙夷地瞟了王凡一,拄着窗台向舞台望去。

这破诗也能称作极佳?

此诗一经魁念,满院鸦雀无声。

……

从尸上搜刮东西当然辛苦,那些尸面目横飞、支离破碎的,多吓人啊!

顷刻间,在座的宾客少了三成。

王凡撇撇嘴,暂时忘却烦恼,恶癖又发作了,掏嗜灵扇一把甩开,洁白的扇面浮现“不过如此”四个大字。

“群芳有似琼瑰,为摘会特地栽

群芳阁的姑娘们一年都见不到几个修士,对这珍稀动自然是倍加喜。

王凡臭,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终于反客为主,不再是电灯泡了。

“这首诗的著作者是城主府三公安。”

事迹坠仙千古胜,名居天魁。”

凡人与修仙之人相比,就是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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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仙城中修士虽然不少,但却没有几个会来群芳阁。

王凡一僵,随后一,胭脂的香味窜鼻中,两条手臂享受着柔

“不知是哪位公如此佳作?”

“此诗对仗工整,意境应景坡佳,作诗之人真是好文采!”

“好诗啊!真是好诗啊!”

他送去的诗词还要被念来。

屋里两个陪酒的人见到王凡手中的嗜灵扇,眸微亮,双双起坐在他边。

虽然他写不来这诗词,但是不妨碍他鄙视,读过中华古诗词的他,还是有些界的。

众宾客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夸奖较多,自叹不如居中,泛酸的话语倒是很少。

崇拜地看着他:“这么说来,公是修仙之人?”

“低调、低调,莫要声张。”

一左一右地将他抱住。

一想到自己写打油诗要被诵读来,在众人的诗词中鹤立群,只觉发麻,恨不得钻慕容笙笙的裙摆

听闻人说起他的嗜灵扇,显摆地扇了扇,傲气:“当然是法,这折扇是我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其中右边的人抚摸着他的前:“公手中的扇可是法?”

一旁的慕容笙笙见了,饶有兴致地端起酒杯抿了一,静静地等着王凡糗。

整个人有些飘飘然,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待遇。

如果讨得修士的心,被赎走当一个贴侍女,那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舞台上,转,公布了此诗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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