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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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给的理由是——

矿区的选址,离居民区实在是太近了。

然而,季淮山知,这始终是个无解的难题。

矿区依着他们所需要开采的钼矿。重新选址,意味着已安全的设备、租赁的厂房都需要重再来。

没有人有足够的时间、资本去耗。

于是,在季淮山的诱说、仲赟甄主动拍板,敲定了“夜里偷着动工”的规矩。

再后来,由于未批先建、未落实环评非法取。终于在未来的某一天,诱发了钼矿渗

那天夜里,负责采煤、掘岩石巷的工人,全埋在了地

那一年,“诚矿业”所需要背负的罪名,早就不止一桩。

与通常的矿难不同。

仲赟甄、季淮山的所作所为是迕逆了上级指示,是明知故犯——

分明没有通过环评,非要私自开挖在先。

、害死人命在后。

这样的罪名,太大了。

请来的半吊律师都说:要坐牢哋。

当年,仲赟甄想过要去自首。

季淮山始终不同意。甚至于、为了阻止仲赟甄,他想损招:

走公账上、取了一大笔钱。

季淮山私与多位遇害工人家属联系,想用钱、搪了之。

只可惜,最后还是东窗事发、兄弟反目。

他们之间爆发了剧烈的争执。

哄闹间,季淮山失手、将仲赟甄从天台上推了去。

是…失手吗?

往后,季淮山多次回想起来,记忆一次比一次模糊。

在回忆里,他有时是失手犯错;有时,又是早有预谋、谋财害命。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他常常错觉:

仲赟甄,死的真是时候。

季淮山从未为此后悔过。他甚至、无比地庆幸。

那一天,报纸上是这样印的:

诚矿业董事仲赟甄,引咎自杀、亡。

仲赟甄死了。他甚至留一封“遗书”,带走了所有的罪名、以及后世的骂名。

而季淮山,作为“没有直接理、涉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理工作”的控东,只是承担了当年事故损失、补偿以及调整经营理思路的责任。

“当年、甚至于现在,还行一手段,叫‘黑吃黑’。”

季淮山周旋着抬,他努力挤一声哨。

“听说过吗?”

“矿有人里应外合、故意让地事,经营权再批给有实力的集团、低价收购了事的矿。”

“只可惜,当年往后数、国家后面越抓越严,现了‘三同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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