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者家
自觉理亏,而且当时伤人者已经被村
命人看
住了,家里的女主人想了想,就炖了一只
送到了县令临时居所,希望给自家男人说说好话,免于
罚之类的。
一家男主人愤怒之
用农
把对方家男主人打伤了,伤了额
,
了不少血。
厉害,实在是厉害。
这是重罪,理当重罚。
说这个县令业务
平不
,胆
却不小,收了贿赂,所以颠倒黑白,应该严惩。
节严重,这件事
被村
照
程上报给了县府。
主要是孩童互相玩闹引起的
角纠纷导致,被打伤的男
也没有
命危险,而且程度较轻,不能算真正的械斗,所以就
照民间一般纠纷的方式来
理这件事
。
双方家
愤愤不平,都认为自己受到的损失比对方大,遂起了争执,争执越来越大,火气也越来越大,两家人甚至打了起来。
烈要求
照魏律,将其革职,废为庶人,家中后人禁锢三代。
当时县令履职两年,县
一向安定,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所以县令一听是
血事件就有
惊讶,觉得这件事
比较严重,亲自带领法曹等执法队伍来到了该村庄
行调查。
双方本来也是邻居,闹成这样脸上也不好看,于是都没有异议,然后在县令的督促
完成了赔礼
歉的
程,这件事
也就这样结束了。
但是这件事
起因并不复杂。
而那只被炖好的
就送到了受伤者家里给他去补
了。
加醋变成了贪污大罪。
而临淄营调查报告显示,这起伤人案件的起因是两个农
因为家中孩童互相跑到对方家中田地里踩坏了一些还没有收获的粮
。
收受贿赂搞冤假错案。
兖州陈留郡的一个县令是某礼
官员家中
弟,被报告审查一桩伤人案件时收了伤人者的贿赂。
曹
和王粲手底
有能人啊。
而且郭鹏相当在意这
非正常死亡的案件,每一件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案件都会汇总到中央刑
,最后甚至会对当地官员产生升迁方面的影响。
要不是郭鹏这里有临淄营的案件备份,搞不好还就真的相信了,又要派人去调查取证。
最典型的一件案件就是延德二年八月的一件案件。
县令询问法曹,熟悉魏律的法曹认为这样是不可以的。
分明是简单的民间纠纷,县令
理得也非常得当,之后那两只鸭
是农
为表
谢相送,可是这一通
作之后,立
就变了味
。
伤人者被判赔礼
歉,担负起所有的医药费和疗养费,伤人的男主人被判罚无偿修理
利工程十天,双方互相
教各自家中幼儿,不准让没有劳动能力的幼儿
田,以免损坏庄稼。
于是这件事
就被曹
等人不知
从什么渠
得知,然后拿
来
了文章,搞了一通收受贿赂然后欺压良善冤假错案之类的
作。
县令哭笑不得,也就收
了。
一旦
节严重,这放在魏律里面是绝对的死罪,就算是最轻的也是要革职的。
兖州地界早早被郭鹏平定,素来安定,推行屯田制度和盐铁官营之后民间更加安定,很少有这样的事
发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魏律明确规定民间禁止私相争斗,尤其是械斗和伤人,那是重罪,
节稍微严重一
的都会被判重型,要是造成死亡,直接偿命。
因此,他污蔑了受害者是主动动手的那一方,对受害人不
不顾,使得伤人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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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结束后,县令临走之时,受伤者家拎了两只大
鸭赶了上来,说是吃蝗蝻
大的,
质鲜
,说什么都要送给县令,放
就跑。
然后还着重提起这人在礼
有靠山,未来成为郡守或者调
中央都不难,要给他上
药,给他整个家族上
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