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慷慨的公爵(求推荐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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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当好孩说真话都没人信了?

不过,麦当肯也无法解释。

正常人类,谁能穿着全铠甲以250速度冲锋啊!就算是掌握了【怒气】奥秘的战士职业者,冲锋的效果也是因人而异,很吃质的。

谁会像某人那样用的是系统的技能?

而且枪时的慢动作也不是为了潇洒,那是因为技能过后,肌骤然很酸痛,想快都快不了。

咋就成了‘成竹在’呢?

我往你试试看?

麦当肯越想辩解,旁人就越是不信。

“公爵阁,过份谦逊就不好了啊!”一辈都是耿直boy的提里奥弗丁呛了麦当肯一

这都算了,地杀回来,却发现麦当肯没事的莫格莱尼也了一手,冲上来二话不说就一个大大的熊抱:“不愧是斯坦索姆家的嗣,我在阁上看到了先祖的英姿。”

这……

姓斯坦索姆的关我姓麦的啥事?

心中无限吐槽的某人,不得不着鼻这个人设。

没办法啊!能混到贵族的,全是当年跟着米奈希尔家族砍人的。在蛮荒的土地上,最能砍人的就是大佬。不然这大公爵咋来的?

麦当肯都不知怎么说了。

随着烂苔最后的反扑失败,山上的攻也到了收尾阶段。

当天晚上,躲在祭坛角落和山里的烂苔余孽全数伏诛,为这场短暂的大战画上完的句号。

“风行者阁,你真的不要的脑袋?”

对于麦当肯的提议,温莎笑笑,提了提手中那面很像小朋友涂鸦的图腾战旗:“我们只认这个。”

“那好吧!”麦当肯倒是无所谓。

沾着番茄酱的脑袋,第一次见肯定想吐,吐啊吐就习惯了。

麦当肯一转念,还是决定给北面留个小礼——在联通斯坦索姆领和灵领地的山,堆了一座硕大的京观,那是由一千个成的金字塔。

待到他潇洒地给了莫格莱尼和阿比迪斯他们预定的谢礼,尚未来得及解散军队,就收到了来自洛丹城的国王通知。

“斯坦索姆阁,陛听到你歼灭烂苔的壮举之后,大为欣喜,希望阁能来洛丹城一趟,行凯旋仪式。”

介个……

麦当肯有不懂了。

剿灭一个氏族,可以说是大事,也可说是小事。

毕竟烂苔又不是什么大氏族,只是地区的小氏族,如果是盘踞在灵那边少说有好几万人的阿曼尼,那倒是值得全国庆贺一番。

要庆祝嘛,也不是不行,毕竟这边n代人没成的剿灭,给麦当肯成了。

他总觉得泰瑞纳斯国王有想借题发挥。

“阁,别想太多,说不定陛只是想见见你。当年你父亲可是跟陛穿一条的好兄弟啊!”莫格莱尼如此劝着。

这货越是这表现,麦当肯越觉得有鬼。

这场仗从一开始就怪怪的,就好像国王老早让两大工人帮他来刷荣誉一样,分分钟杀两个把首级带回去,就会渲染成一场大胜。

只不过,理论上的武装游行,变成了一场实打实的大胜,这更随了国王的心?

“好吧!我安排一就去。”

为了防止烂苔还有什么死剩,派人驻守祖玛沙尔是必须的。

正好瑞文尔立了军功,麦当肯又许了他升官发财……

“奥里克斯!祖玛沙尔就给你了!这里贫瘠不假,但这是洛丹王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的一分。”

“臣必定以生命捍卫斯塔索姆家族的荣耀!”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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