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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芸一有些想不通了……为什么已经两年了,华奋
没有
照合同追问她支付新津县城市规划建设开发土地转让费呢?其实的确是华奋
事
多把这事遗漏了,当时华奋
想了两帐相抵只有30万元的差额,也就不计较了,没有想到的是由于财会
账的问题,重新签了这样一份合同,他也是在与孙芬谈话时,匆匆签
这份合同的,因为这份合同是孙芳与对方协商时拟定的,当时奋
公司所有公章都在孙芳手里。华奋
签字之后,也把这事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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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董事,我们董事
想找一个地方专门与你仔细谈一
。你有时间吗?”
不过,作为胜诉的一方,孙芳并没有兴采烈,在
法院时,孙芳特意找到杨秀芸,说:
秀芸在法院里提天园牌商标属于成都市有名的商标,奋
公司的天园牌是模仿和复制的恶意注册,应当受到跨类保护,要求撤销国家商评委的裁定。
曾莉有些尴尬地回答:“这是因为财务当时
账有困难,收支双方不能凭空相抵,
账必须要有依据,因此就拟了这份合同。我记得你当时正在开会,连合同都没仔细看,就匆匆签字了。”
因此,法院维持国家商评委的裁定,判杨秀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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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芸这次仍然到场,奋却仍然委托曾律师为全权代理。当然奋
公司参加的人员除了孙芳外,还有李晓民、叶
等人参加。
杨秀芸没理孙芳,气冲冲地直往前后。
“这份合同是怎么回事?”
两场官司败诉,狠狠打击了杨秀芸的报复心理。
输掉了第一场官司,她把希望寄托于第二场官司上,结果仍然是输。经过国家工商总局作裁定之后,秀芸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一审起诉,今天终于等到法院要宣判了。
法院认为,杨秀芸天园牌商标注册时间是1995年10月,奋公司天园牌商标的注册时间是1996年4月,当时分属不同类别,不存在争议,而杨秀芸的天园牌商标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为1999年,同年奋
公司的家
天园牌商标已经获得了全国驰名商标,
本不构成恶意注册。
据奋
公司的商标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奋
公司所属的奋
家
厂和天园家私商场所获得的荣誉等相关证据,证明奋
公司三年
都在使用天园牌这个商标。而且,通过两个商标的外观对比,两个商标
有明显的区别,不存在模仿和抄袭。
叶见状,对孙芳说:
“你们别兴得太早,这件事我跟你们没有完。”
有了这份补充协议,杨秀芸的官司必然败诉。从法院回到公司,她把曾莉臭骂了一顿,这么重要的合同,为什么不跟她说,曾莉只能忍着,因为合同不在她的手里,合同签好后,作为会计账的凭证,存放在财会
那里。
走到中途,她气不过地回对孙芳说:
“她这人,你不理她还好,如果你理她,她反而以为你怕她。也只有华董事
惯着她。回去之后,我一定叫华董事
反击,让她
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