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7 不死的弗洛lun斯(加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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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见识了那女人凶残的现场表演之后,林迟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恐惧,脸上反而了一丝笑意:

esp;&esp;毫无疑问,如果能招募到这随从,自己肯定是赚大了。

esp;&esp;因为,这家伙很可能和当年自己在混之城里遇到的女孩一样,也拥有“违背游戏法则”的能力!

esp;&esp;对于游戏里的npc来说,可以违抗甚至是无视游戏中的规则,无疑是最的能力了。当初林迟从安全屋里碰到的那个浪少女,也正是凭借着无视游戏法则的特,才成为了传说中的“反抗军女王”。

esp;&esp;这npc的存在,如果放到老式游戏中,大概就是bug之类的东西了。至于林迟为什么会如此肯定,只要看了刚才的血腥画面就明白了:

esp;&esp;“你违背了‘规则’对吧?”他低声说。

esp;&esp;——这女人割开自己咙“怒切声带”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背了《战争天堂》中“人被杀就会死”……不对,是“受到致命伤之后必然会死亡”的这条规则!

esp;&esp;虽说被玩家收归麾的npc随从可以在每局比赛结束后复活,但在游戏中可以直接无视致命伤的npc,无疑是极其罕见的,尤其是在阿尔瓦拉城还算这比较写实的地图中,现这况,也只有“违背游戏规则”一个解释了。

esp;&esp;“你是说这个世界的规则?”

esp;&esp;一说到这个话题,恢复了女声的弗洛斯顿时来了兴致,摘掉左手上沾血的手扔到一旁,笑:“不瞒你说,我一直都是个超能力者,从二十年前那次化工厂爆炸的时候,我就知了。”

esp;&esp;“你是说那次云……”

esp;&esp;意识到对方应该是不知爆炸的真相,林迟把后面的“爆弹”二字憋了回去,改:“你是说二十年前西城区的那次大爆炸?”

esp;&esp;如果这个阿尔瓦拉城,和二十年前那座混之城是同一个地方的话。这里的npc还残留着关于当年那场大战的记忆也并不奇怪,毕竟格雷克也是一直留在这地方,继续以佣兵商人的份活动。

esp;&esp;不过,看弗洛斯的年纪,在二十年前应该还是个臭未的小孩

esp;&esp;“是啊,就是那次,当时我的养父和养母正在西城区的工厂上班,我就住在西城区的破房里,每天呼那里恶臭的空气。”

esp;&esp;说到这里,金发女郎的面孔上稍纵即逝的厌恶神,笑:“当时我只有七岁,但还是记得很清楚。那两个杂碎收养我,好像就是为了待我取乐,每天都换着方法折磨我。”

esp;&esp;“那天我醒来的时候,背上被鞭到的地方还在疼个不停,我来到窗前,那两个混正要去上班的时候,化工厂里亮起了那光……”

esp;&esp;爆炸发生时也在这座城市里的林迟,自然是很清楚“科学怪人”引爆的那颗炸弹的威力。那玩意儿是名为炸弹之母(oab)的大家伙,在混之城那局游戏的背景年代中,算得上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常规炸弹了。

esp;&esp;看起来,阿尔瓦拉城的官方,应该是以“化工厂爆炸”的说法,掩盖了那次爆炸的真相。毕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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