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办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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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是一个极小的落,严格地说,他们被称作吐火罗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唐朝为了方便,懒得去区分他们到底是突骑施人还是吐火罗人还是突厥人或者土鳖人。类似的小落,大概两三代人左右,就会灭亡然后重组。

即便是突厥阿史那氏,尚且都不能保证能够继续保持氏族去,何况这蝼蚁一般的袖珍落。

所以,哪怕是遭遇了“捕队”,慕斯和大多数的吐火罗族一样,有着严格的程。

首先是激烈的反抗,这很重要,吐火罗各的生存环境相当恶劣,比黑靺鞨的生存条件还要差。这也导致他们对有限的“资源”十分看重,所以不是突厥人还是波斯人,只要来攻打,一定会激烈抗争。

其次是打不过就快速认输认怂,这同样很重要,因为“资源”有限,所以耗不起,一旦地区霸权死磕,就是灭族,从无例外。

最后是抱大要不惜一切代价,这是最重要的。原本西军接吐火罗人的时候,发现了他们极其野战斗意志和毫无限的跪者并存,于是颇有一看吐火罗人都是神分裂者的意思。

不过接久了之后,唐人从故纸和竹简木椟堆中,发现这,和汉末乌,简直是如一辙。

唯一不同的是,吐火罗这里既没有公孙瓒,也没有曹孟德。有的只是比他们好不了多少的西突厥,了不起再加一个破落波斯。

总之就是一权不可得的状态,而现在赶巧了,西域的权力替换极为迅速,唐朝在行洗牌的同时,又不断地对外输压力。

武德老臣、前朝余孽、世家大族、北地戎狄……这些压力以人力力财力的形式,一分一分地转移到了西域。

比如“党项义从”,在缓解吐谷浑故地压力之后,李董又迅速地把他们当作纸,直接肢解,本不给“拥兵自重”的机会。

再比如“博陵崔氏”,某条自灭满门的疯狗在把自己儿送到某条江南土狗那里之后,直接开了嗜血,来了个大杀特杀。整个“博陵崔氏”的分被屠戮也就罢了,剩不少还死在了放西域的路上,而“扎”西域的这些余孽,也只能努力结地方军

而这些李董的手败将们,虽然在中国是属于倒霉失败者,同时还不得不给李董在西域建设添砖加瓦,但他们在吐火罗人中,自然是“大国上”之人民,绝对的大上。

所以,尽“捕队”的过程很不好,但其结果,对吐火罗弱小落的某些群而言,依然是幸福的。

是西域还是河中,贞观年间的这片地区的女,除了大贵族,哪怕是小贵族,都是等同财。初到此地的唐朝官员往往在断案的时候,会发现社会理上的极大冲突。比如两个家族,有一方的女儿被另外一方杀死,受害者父亲的愤怒,并不是于自己的女儿被杀,而是自己的财产被毁……

这让初到西域的大分事务官都无法接受无法适应,这也导致了甚至生了大量唐朝官僚,天然地备“教化胡虏”的责任

其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但往往这官僚,反而更加受西军的庇护,受胡女的尊敬。

因此在耳濡目染之,许多胡女听说中国之官,最大为“相”;中国之爵,最为“公”,于是往往称呼本地县令县尉主薄等为“相公”。

此事传到洛的时候,也是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洛本地某些人家,也偷偷摸摸这样称呼自家家主,可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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