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同之ch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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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武汉的民夫,是要比别的好用些。”

“都是民夫,缘何不同?”

上官芝和李元祥有不解,他们从扬州过来时,也见识过江都的民夫,不敢说人人都是“偷”,可“浑摸鱼”的本领,着实不差办公室里的老油条。

二人漫步堤坝,往常的锦袍,这光景是没办法穿的。别说他们,连张德上工地勘察,都是短袖,至多再家一竹杖。

宽袍大袖跑去工地上装的官僚不是没有,但多半是“空降”来的,而且一向是鼻孔看人,瞧不起武汉的“庶民”。

不过鄙视是双向的,都是“有地位”的人,在武汉地,怕你个鸟门第啊。

嘀——

急促的哨声响起,监工骑着驴不断地选差,各旗帜绳索分割开的包区工地,陆续开始换班。除了男丁之外,女并不在少数。男人可以当牲用,但女人总归不能当男人用,倒不是说“绅士风度”,而是效率不行。

专门划分的女区,多是工坊中的倭女、羌女、獠女、扶余女……武汉并不鼓励蓄,当然武汉官商集团在海外是鼓励蓄的,决定脑袋,经济收益决定生产结构,老张再看不惯,也阻挠不了什么。

这些个籍女工之所以上工,是因为作为被征发的“民夫”去活,据劳动量,可以比例缩短“籍期限”。

是的,武汉的“籍”是有时效的,和世家大族中那些“籍”世代传家完全不同。

这同样和武汉商贾集团的良心无关,商人讲良心讲社会责任,是相当不靠谱的事。仅仅是因为于“人增加”和“劳动积极”考虑,再一个,“”是资产,而且是个人财产,又有几个商人会对私产不好好维护呢?

但只要是财产,除贵金属之外,无一例外都是“贬值”的,除非给这个财产加上特殊的包装,比如人文主义、历史怀啥的。于是不难看,一个“”作为财产,黄金使用期,也就是十年二十年,女的“”,在贞观朝也就是十年光景。

所以这是一笔账,一旦超过某个“保质期”,这个财产再继续“维护保养”去,就不怎么划算。

而在武汉,“”的后代对主人而言,不是“”,也就是说,期回报不用多想了。商贾们也没这个资格去争夺这个“权利”,尽他们很想,而且几次三番跟老张玩过心

张德的反应很暴,直接将十几个自以为“羽翼丰满”的贾灭门抄家,全族尽数一笔勾了打包给了李兴。

至此,商贾们在武汉地,自以为摸到了观察使大人的底线,当然代价有大。

“蓄”的基础不存在之后,商贾们自然是会选择利益最大化,“”还是要用的,但十年使用期到了之后,赶拍拍走人。

要是这个“”从财产转变为“人”之后,还想继续在工场中上班,况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原先作为私人财产要被提供的伙、住房,尽数要掏钱;其次,同样是劳动换取果实,但为财产时,“”没有人自由也没有经济负担,“人”有人自由但有经济负担。

分“脱籍”之人,往往“脱籍”的那一刻,就是“负翁”,不得不举债度日。而举债的对象,往往就是曾经的“主人”。

于是让老张不得不慨的是,十年“籍”,真正愿意“脱籍”的人,和愿意继续为“”的人,几乎是对对分持平。

整个女区的工地上,几乎所有来上工的女,都是有想法的人,可以说是相当的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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