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5再次赴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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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了近半月时间,才将给方悠量定制,准备让其一飞冲天的三首英文歌给录好。对于方悠这专业歌手来说,原本录歌应该很快的,要不了这么的时间,但是这是她第一次录制英文歌,而且是三首完全陌生的歌曲,对词曲,歌的背景,的理解,表达和爆发都需要时间去熟悉、揣,加上王的要求又,甚至到了求疵的地步,录了一遍又一遍,三首歌,连上编曲,整整耗了半个月时间,才最终完成。

歌录完的时候,三首歌在国音乐版权局的版权确认书也来了。三首歌的第一词作者和第一曲作者都是安吉拉方,王只作为第二作者存在。他其实完全可以把三首歌的著作权全给方悠的,但是那样一来,未免太过夸张。方悠虽然在川音念的是作曲系,但是词曲的创作能力,实在是一般,这次去纽约茱莉亚音乐学院造,造的也是声乐系,更确切的说,声乐系中的通俗行唱腔,唱行歌曲的。王署上自己的名字,就相当于是两人共同创作。这样一来,外人即使有所怀疑,那不是还有王这个千年不遇的少年天才在后面背书么?

歌录好了,版权也来了,接来便是推广宣传了。

如果是在国,方悠发新歌哪需要什么宣传?博客上发一篇文章,就有无数八卦媒上赶着跑来采访打探。

但是欧世界,方悠的存在就不大了,有也只局限于华人圈。

所以,面对新的市场,新的人群,荜蓝蒌,以启山林,一切都得从来。

宣传的时候,程文瑾建议先放一首歌去投石问路,试探一听众的反应。王为方悠写的这三首歌——或者在她看来,其实是为自己女儿梁娅写的这三首英文歌——她实在是太喜,越听越好听,越听越觉得回味无穷,甚至一个人的时候还会让她泪满面,想到自己年轻时候的样,想到已去世的丈夫,尤其是王向大家解释了这三首歌的由来之后。

所以,她实在是有舍不得一次就把三首好歌全去。如果还没被大众所知,在她的心,这几首歌便是一私藏,只属于她女儿,只属于她们母女,而一旦公诸于世,那私藏、独占的意味就淡了。

当然,以上是从私人上看,程文瑾也不是因公废私的人,她不愿意一次去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从利益的角度发,从维持方悠名气的方面考虑,一次将三首质量歌曲全,绝对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聪明的办法是慢慢的放,等第一首歌造成的轰动效应过去之后,再放第二首不迟。

程文瑾有一,那就是王的这三首歌,无论哪一首拿来,都有上国公告牌的实力,而且排名会相当靠前,甚至一举夺取一两次公告牌的周冠军也不是不可能!赴后,最近一两年公告牌上那些排名靠前的歌曲,她几乎都听过,但是老实说,让她印象刻的,觉好听的并不多!真正的好歌,真正好的歌手,真正把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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