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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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战术的发展,也要适应军事技术的发展,双方都是相互替发展的。

不过李炎对此倒是相当的乐观,榴弹炮已经比实心炮步一大截了,就算是度不够,威慑力也是足够大的。

李炎嘉奖了崔若韵一番,趁着手上宽裕,又给崔若韵一大笔研究经费。

从炮场回来,李炎又接到了周毫请求面见的请求。

真是忙碌命啊。

李炎从没有想过,为普通人的自己穿越后,竟然有这么多事要忙。

明明手已经“贤臣良将云集”,可是每日要他拍板的事还是这么多。

周毫是学法律的,如今是整个都督府法曹的司曹,也是李炎委任的陇右都督府法院的大法官。

大唐的政承自隋朝,而隋朝的制是承接北周的。

但是大唐律法却收的是北周死对北齐的法治神。

历史的吊轨之就在于,连续了很多神经病杀人狂君主的北齐,其《北齐律》竟然是历代律法中最主张“慎刑”的。

安史之前,所有死刑的犯人都要将案上呈大理寺,大理寺卿要写大理寺的判词上呈皇帝,给皇帝勾决。

如今天,在凤翔府的皇帝忙着收复安和洛,天也被贼兵和匪盗断绝,如果还用过这个办法,恐怕各地监狱里都要关满了死刑待决的犯人了。

所以皇帝令,如今案可以给节度使或者各州刺史自决,砍了犯人后,只需要再上报大理寺备案就行。

周毫手里的这一桩杀人案的判决,就送到了李炎手里。

司法权力自然也是最权力之一,这样的案判决自然要慎重。

李炎拿着判决文书,一页一页的看了起来。

不过越是看,李炎的眉越是皱起来。

这个案的案并不复杂。

孙大是一名匠,十年前他父亲在县衙的工坊大匠,正好遇到了刚刚上任的县令新之,被刚上任急于立威的新之找了一个由,用监制军械不力的罪行斩杀了。

新之用的是军法,孙大父亲所在工坊也需要打造军械,当时又正好是陇右军张的时候,孙大为父亲鸣冤无门,还被刺史府了监牢。

后来孙大狱之后,就苦练刺杀之术,然后又毁了自己的容貌,开始追寻新之。

新之兜兜转转都在陇右官,等到建宁王掌握陇右之后,他因为风评不好加上考不及格,被都督府罢黜了职位。

新之本来准备收拾细返回关中,被孙大找了一个机会,将他刺杀在驿站中。

光是看到这个案,李炎就觉得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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