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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笑意。

“你醒了?”

“啊……”我缓缓坐了起来,觉得裂,“刚刚了个梦。”

梦境这个东西特别奇怪,明明自己经历其中,却偏偏拥有一副上帝视角不错过任何角落,似乎是大脑寂寞惯了,迫切地想要知发生在自己边的一切故事,但那些故事往往支离破碎,语不成句。“我梦到大明了。”

瞥了我一,没有讲话,只是脱西服独自收拾杯盏狼藉的会场。我觉得脑清醒了些,环顾四周,竟然还是在妙黎,抬手看了表,不过是过去五分钟而已。错的时空知与朱打扫卫生的画面结合在一起带来某烈的不真实

“大明给你托梦了?”

“没有,只是梦到了你和他最初相识的场景。”我看着他动作麻利,忍不住朝他讲,“会有人收拾的。”

“习惯了。”

“我晚上睡在这儿。”

动作看着我,我连忙补充了一句:“我不会离开你的。”说完我立刻后悔了,只担心会惹怒到他,他从来自诩为冷静的大哥,不会和那些被驯化的都市人一样弱不堪。果然,朱像是被戳了痛脚,尴尬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随后似是赌气般丢了句“随你离不离开”,便朝着大门迈开步走了。如果说今晚舞台上神似小丁的歌手刺痛了他一次,那我方才提到的梦等于又朝他心窝里刺了一,丁予涵与大明是他的——准确地说是我们两个人的——隐秘的污,也难怪他会这样扬而去。

我坐回沙发,忍不住一遍遍回想梦境里每个人的脸庞。那个梦如此鲜活,以至于令我忘记了今岁何年,自己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痴傻少年郎。

和丁予涵是和我从小一块儿大的拜把兄弟,把我们联结在一起的是彼此上不合时宜的富有浪漫彩的特质。朱的某位爷爷是个俄国人,据称是二战的时候跑来的中国,不知何故留在村里结婚生。俄国人的基因在其他后代上藏得很好,偏偏在朱的脸上大肆张扬,村里几乎所有人都晓得朱,几个娃娃会天真地学着大人的样叫“杂”,或者加“婊妈”,“婊”之类有创造的辱骂词汇,以至于他从小到大都是个可怜的异类;丁予涵虽然是个男孩,但是得格外漂亮,漂亮在农村是一暴的错位,如果没有被保护好很容易迎来无休止的侮辱。丁予涵不仅漂亮,还傻,他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歌手,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坐在山包上奋力练习歌唱,这对贫瘠之地来说无疑是一与冒犯。在拥有绝佳外表的同时还有非凡的品格,便是罪加一等,恶劣至极;我的形同小丁相似。我自幼阅读,醉心于被文字编织的世界,这也是一件大逆不格行为,于是我们三个边缘人自然而然走在了一起,并拥有惊人的默契。我们河摸鱼摸虾,在田埂上奔跑,了错事互相包,到了青期穿布鞋走四小时的路去镇上买杂志……三人傻乎乎地学着电视里的节桃园结义,歃血为盟,说要当一辈的兄弟。十八岁那年,我们共同了个决定,拿着攒的钱离开村去大城市发展。原本我们打算去北京,谁料小丁错买了三张去上海的火车票,我们便也错地来到了这个冒险天堂,可谓天意。大明是我们在上海第一个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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