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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阿重扯过被角。

杨雍顺着他的话,低去看,是从前家家都有的被,现在少了,倒是有些老人舍不得,说盖起来轻薄又漂亮。仔细辨认了一:“是牡丹,很富贵的一。”也很俗气,生活中哪有这么多好月圆,大多时候人们活得卑琐,也困在里,俗气是符合构想的一福分。

阿重用手指蹭了蹭,仿佛在抚摸真正的牡丹:“店里没有呢。”

闲谈一阵,杨雍撑不住了,把脑袋靠在对方睡了过去。阿重还很神,一会轻轻地拨他发梢,一会忍不住去吻额,又怕把人吵醒,像试图采的蜂,全程小心翼翼的,唯恐心。

夜间六多。

或许是到了新环境的缘故,空气也比车龙的市区清新,杨雍醒了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没计较自己嘴上微痛的觉。阿重偷偷瞅他,既觉得这人云淡风轻的样有些让他恨得牙,又疑惑难亲得不够用力?不过比起从前,对方现在的模样已经很有“生气”了,不再总是冷着一张脸。

多了个中年妇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端菜,手指缠着创可贴。有一只飞蛾贴在墙上,淡青,忽然朝外飞走了,夜里看不见。菜是好菜,最令人惊艳的是一盆野莓,这东西贱啊,满山满野地,小小的红果缀满枝条,有烈得化不开的香味。和唾的反应也十分妙,酸,刺激人的腔黏,反而与艳丽的外表形成反差,咂咂嘴,才有甜涌上来。犹如沾了的胭脂,在相貌平常的女人脸颊,却是她最好的一件东西了,所以笑着,另类的风

餐厅有另外一桌人,过路的,晚上还要赶着途行车。他们烟聊天,红的火闪烁,明明灭灭,说的是鬼故事,听得人一惊一乍,百无禁忌。为首的胖男人手腕着木佛珠,他笑得很大声,完全不是清静平和的格,一串珠,看样只是贪图好看的玩意。这群男人也要了野莓,大掌一抓嘴里,嘴涂红了。

所以不谈鬼怪,开始谈童年时的见闻,厅堂里端端正正摆着八仙桌,老人烟,小孩浑汗跑来跑去,不嫌脏地拿桌上果。原来胖男人的祖上是大,后来没落了,令他记住的仅有嚷嚷:“……家谱还在,就收在祠堂,过年过节还要回去拜祖先,那时候谁不说我们阔绰!”

然而,风光过去了,时间也过去了,男人们喊要结账,还买了饮料,路上太远,在黑漆漆里一直往前。

杨雍来看星星,那些货车已经转过了路,灯光隐没,天上的光还在,又又远。阿重站在他旁,可能是天生的质影响,蚊虫不敢来,周围一圈都很净。老板在放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歌,男人嗓音低沉,歌也柔和,唱到雾来了,星辰眨着睛,人晃晃悠悠走过桥。故事没有好结局,人另嫁,不过听闻歌手和他唱的苦歌不一样,家幸福,早年女儿也,经常在电视里现。

也是凑巧,杨雍在书店看过这个男歌手的唱片,那是很小一片区域里的藏品,意外地受迎,很多喜这一的人会特意千里迢迢来挑。小城市称得上一声老啊,不变的太多,值得留念的太多,男人着墨镜一只手托住,无论是表还是衣着都属于过去的风和月。又是一首他的歌,叫萍,是女人的名字,也是一,听着倒是喜的,是他后期的作品,有妻有了连绪都不同。

杨雍觉得好,庸俗有什么不好,世上庸庸碌碌的人多了,他也是其中一个。夜空的星依旧,早晨天亮起来的树影也是依旧,人活一辈,辉煌的、无措的通通归于自己消化。但旁的人牵了他的手,说:“风大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心里奇怪地安定来。

第二十四章 放纵山野

山林间的风,轻狂,兜兜面扑过来,草叶的香气也一并散漫,好像把整个人的细胞都替换成了这里的啊土啊,芽细枝从骨来。

不必去崇山峻岭,杨雍望着不远的山峦,心里竟会到了一丝远足的乐趣,山不,路看着也不远,旁还有个力充沛的家伙,了一狗尾草摇来晃去。现在是早晨,逐渐了的时候,空气依然清新,令人忍不住地呼。他们一同爬山,慢慢悠悠地,一路上有野草野,林木伸展手臂阻挡着的天穹,不让光过分直接晒来。

虽然脚步不重,但是山林太安静了,时而有夜宿的鸟被惊扰,飞向远方,很快就看不见了。山里,又绿,杨雍穿了,仍然迅速了葱笼之中。走野路,都是经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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