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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摇

兰觉得自己提了一个蹩脚的提议,听起来就像是专门往伤上撒盐的话,绝对可以被划“低商语录”的那一类——谁会去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看自己喜的女孩儿和别的男人结婚?

兰坐到苏试对面的椅上,伸双手拉住他的双手,握在手中,诚恳

“我可以留来陪你。”

那样当然很任,缺席一个应该到场的婚礼,太过失礼,对于一个贵族来说是很不面的行为。也许连阿托莎都会怪罪他。

但对兰来说,有些东西,再不挥霍,就来不及了。

兰小的时候,常常为了争一些在别的血族里看来不合规矩的东西而犯错。

洛兰-西西拉伯爵就对兰说:

“你应该尽可能地去追求自己最迫切想要的东西,而我会在你后,等你回,我才会给你我的建议。”

他知和他在一起,会遭到整个血族的反对,他知他们之间,有几百年的生命鸿沟……

兰从来没有学过妥协。

如果他不能用一生去他,那就努力地把一生的在一百年给他。

“我真的没关系,”

苏试反握了一兰的手,微微一笑,

“等婚礼结束,就一切都过去了。”

他不可能已经结婚的人,即使演戏也不可能。

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难自禁。但对于他来说,不会。因为他是一个得很慢的人,可以随时中止自己的

“那你会想要开始一段新的吗?”

兰看着他,想要这么问:“你会……考虑我吗?”

但最终,他没有说,只是忍不住翘起角。

他知,他说“一切都过去了”,那么这一切迟早都会过去。

他知他喜女孩儿,但他可以等,慢慢地等。

“哆哆哆”,门传来一男声:“兰少爷?”

车司机在征询促了。

“去吧。”苏试缓缓地眨了睛。

兰没有回答,只是将脸倾向他,给了他一个脸颊吻。

脸颊吻在梵派尔只是普通的见面礼仪,其实吻是虚吻,苏试虽然疑惑兰为什么以此来告别,不过也不以为意。

他不知在血族的夫妻关系中,亲吻脸颊常被用来在卧室以外的非私密场合,表达意。

兰离开后不久,苏试便收到了一则简讯:

“今晚午夜,到城堡来……那个答案,我想亲告诉你。”

发信人,薛西斯。

第七十三章:宣誓(本卷正文完结))

婚礼在莉莉丝教堂举行。

该教堂属于绯丽的公共产业,但主要由薛西斯资助捐建而成。

教堂陈列的红木椅璀璨如洗,上面坐满了血族,通向神坛的大厅过已经铺上了血红的地毯。

空气里满是喜悦的音乐和鲜的清芳。

戒童将戒指奉给充当司仪神父的尤迪特伯爵——阿托莎尤迪特的父亲。

这是一象征,意味着即使在结婚以后,父亲也仍然是女儿的保护人。

《婚礼行曲》奏响[1],镀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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