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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张真人走了之后,院瞬间变得安静的可怕,永夜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

京城的一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那里,这乞丐刚来了不久,开始还被这片的乞丐追着欺负,到了后来没有人再去打他,反而会给他一些饭让他充饥,有时候是半碗馊饭,有时候是散发着臭味儿的爪。

因为他是在太可怜了,不知经历过什么苦痛,他上满是伤发也少了一大片,来的看起来血模糊,而且散发着一腐烂的臭味儿,苍蝇、虫在上面飞来飞去,开始他还会伸手将蝇虫赶走,后来他也没有了力气,就任由它们去了。

早晚他都会成为一,让更多的虫他的,这就是他的归宿,谁也无法改变。

大多数时间,他都垂着,仿佛在昏昏睡。

偶尔被巡逻的衙差踹醒,衙差抓住他的发,让他面容来,不过一刻众人就被吓住,那脸也是同样的血模糊,一只睛已经瞎了,贴在瘪的眶上,看着说不的恶心。

“去养乐院里,今天有大人家救济。”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上的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应该将他赶城。”

另外一个面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面面地活着,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一只晶亮的睛,然后他继续低,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现了各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人家的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那人的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上还有一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给前来接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尚书洪传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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