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饭桌上,永远只有我一个人。
晚上,悲鸣照常响起了,就跟隔的贵宾犬十
必然会狂吠一样。
但究竟是它先叫,还是她先叫的?
又或者是他?
我也搞不清楚。
但有一样是确定的,没人会来阻止这场闹剧。
剧中人也一样。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财如命,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事业如。
那我算什么?
一个为了讨好即将去世的老而计划产
的
品吗?
最大的价值只是被一个不我的女人拿去炫耀。
可她从不知,我努力的唯一原因,只在她打电话时
中“我家儿
”四个字。
也是够卑微的。
算了,无所谓,过着吧。
千金难买兴,人间并不值得。
这,我早就知
了。
我看着这世界的形,形
却并不因我改变。
二那年,那个女人疯了。
她想杀了我。
我本来没想躲,想着死了或许也好。
但我没想到会那么疼。
疼得世界都亮堂了。
于是我把她在地上,割向了她的动脉。
我说不清那时的受,只觉得血
奔
。
我以为我找到了活去的方法。
我开始逃学,学着烟喝酒,染发纹
。
也开始在街巷尾打架,和网吧油腻的
座相倚而眠,彻夜不归。
我还开始学着友。
虽然用拉帮结派才更合适。
但无论如何,那是我的第一帮“朋友”,一群无论我多冷漠相待都能脸相迎的“朋友”。
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桶上
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
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