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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

啊,但愿有一酒,

一曾在地窖冷藏多年的酒!

人一尝就会想到神,想到葱绿的酒乡,

想起舞蹈、恋歌和丰收季节的狂。

啊,要是那杯酒带有南国的气,

红如人面,充满灵之泉的真味,

珍珠的泡沫在杯沿浮动,

能把嘴染得绯红,

我就会一饮而尽,悄然离开尘寰,

随你隐没在幽暗的林间。——约翰·济慈,《夜莺颂》第二节

大抵上阅读过英国抒诗的文青们,都不能够忘记约翰·济慈的《夜莺颂》,这位多灾多病且贫穷,也许在上也十分失意的诗人在1819年4月,在他刚刚满二十三岁的晚上,在汉普斯提德的一座园里写了这首诗。

济慈在这座郊区的园里,听到了奥维德和莎士比亚笔的夜莺的永恒歌唱,到了生命有限,便把死亡和那看不见的夜莺永恒婉转的歌声相对照。

这首诗的中心意象是一对矛盾,即夜莺所代表的绮丽秀、清新可的想像世界与诗人所的庸俗、虚伪和污浊肮脏现实世界的矛盾。

在想像世界中是音乐、酒、朦胧光影的宁静,而现实世界则是焦躁、病痛和不安。

但是这苦与乐又是一个统一。

约翰·济慈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就像押人路得在古代一个午,在以列的田野里听到的一样振聋发聩,让人耳目一新。

而此刻的裴砚晨,在拍爆灯键的那一瞬间,让程晓羽如同看到了病膏肓的约翰·济慈在汉普斯提德的那座孤寂园中,大声的诵《夜莺颂》。

如同一只萤火虫飞向太,带着自我毁灭的奋勇与激昂。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生命是漫的,它大约有四千七百三十万分钟,足够你挥霍。但生命又是短暂的,因为在你年华老去记忆模糊的时候,这一生中叫你印象刻的闪光,应该屈指可数。

对于裴砚晨来说,这瞬间即逝的十几分钟是她值得铭刻于脑海的沉潜,是生命篇章的华丽句读。

她在聚光灯,在万千惊愕的神中,在不可置信的愕然,拍了爆灯键,然后带着微笑,如同白日的焰火,又一次轻轻问:“那么,同学我想问Lebenslangerschicksalschatz这个词应该怎么翻译合适?”

这段对话叫现场的观众与嘉宾万分的懵懂。

站在雪宝布偶服里的程晓羽,觉复杂的闭上睛,沉声说:“直译的话,应该翻译成:这辈的珍宝,或者是值得终珍惜的人,但据语境,如果是我,我会翻译成‘天作之合’。”

几乎和那天两人在图书馆里的对白如一辙。

裴砚晨站在嘉宾台上笑着对程晓羽说了:“谢谢!”

那微微的笑容似梨般的风淡雅。

叫程晓羽在这闷的环境中受到了一丝清凉。

但演播厅中的气氛有些莫名的凝重,弥漫着一“发生了什么事,怎么突然会变这样?”的不知所措。

掌控节奏的黄何说:“现在还有两盏灯,让我们来看雪宝的一条短片。”

大屏幕上浮现四个字:“理想女生!”

程晓羽依旧被俏的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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