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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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这个问题争议较大,又将相关材料浏览一遍,渐渐蹙起眉心,:“两方还有什么意见?可以自由发表。公诉人先说吧。”

秦颂:“公诉人认为,辩护人关于刑讯供的单方陈述缺乏证据支持。从被告检报告来看,被告人五项征正常,位亦未发现异常,可以排除刑讯供的可能。”

姜郁:“法律规定的刑讯供不仅包括足以造成外伤的肢暴力,也包括变相刑,以及足以令嫌疑人到恐惧的言语威胁。而取证合法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诉方。鉴于公诉人无法对前述4小时里的真实况作合理说明,第一次审讯获得的有罪供述依法应当排除。”

秦颂:“被告人先后一共作过三次有罪供述,供述容基本稳定、一致,有包括现凶、脚印、血迹以及证人证言在的多份证据印证。辩护人提到的理由不足以排除全有罪供述。”

姜郁:“公诉人的主张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在受到刑讯供后,所作的与第一次供述相同的重复供述,即本案中的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应当一并排除。”

……

控辩双方对抗激烈,近三小时的“排非”程序结束,合议经讨论决定,对陈厉峰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一并排除。

辩方初战告捷,排非主张获得法全面支持,张筱欣喜溢于言表,在桌底冲姜郁竖了大拇指。

姜郁却没觉得轻快多少,毕竟还有两项关键证据不容忽视:一是陈厉峰羽绒服袖提取的血迹,二是他留在案发现场的脚印。

由于时间临近正午,法官宣布休,择日再审。

审判外,秦颂一西装制服板正笔,手提公文包,似乎是在等人。

见到姜郁来,男人肃正凛然的眉目舒展了些,朝她挥了挥手,“姜律师,有时间吗?聊两句吧。”

“滨江这几年变化还大的,”秦颂带姜郁到一旁的公诉人室,态度亲和,随攀谈,“你怎么样,还在之前那家律所吗?”

“嗯,还在海诚。”

说起海诚所,还是八年前姜郁本科毕业的时候,秦颂托导师张泰来的关系介绍的律所。学历通胀在当年已初现端倪,研究生和海归的就业机会总是更多,可是比起多两年时间在书本上,姜郁更需要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政法本科四年,起初她叫秦颂一声师兄,再后来是更亲密的恋人关系。检察官与律师,本是外人中的天作之合,却因职业质的缘故,时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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